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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分享相关用工管理知识,共克时坚,祖国加油! 点击量:    日期:2020-02-04

春节过后,企业复工在即,面对鼠年冠状疫情,各个企业主可能最为关注的就是一些疫情期间的员工复工管理,近期汇通小编就HR们最为关注的一些用工法律法规,为大家整理一些疫情期间员工复工的管理资料,希望咱们企业家们在这特殊时期,共克时坚,希望咱们祖国更加美好!

 
一、员工返岗相关
 
员工因疫情不能按时返回复工,或者用人单位为了安全考虑,拒绝部分员工返岗复工该怎么处理?
 
答:优先给予安排年休假;处于治疗阶段的,可根据医嘱计病假;无年休假又未处于观察治疗状态的,可引导员工请事假或协商一致按停薪留职处理。
 
(1)安排员工休年假的,员工休年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应发放全薪。用人单位应当留存员工申请年休假或者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证据。如年休假申请单、通知单、消假单等。
(2)员工符合病假情形的,用人单位应提示员工按照规定提供休病假的材料,如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病假期间的待遇,也要先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无特殊约定或规定,如果没有,那就要看劳动履行地当地关于病假待遇的政策。如北京地区,病假期间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80%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待遇。
(3)引导员工请事假的,如用人单位无特殊规定或约定,事假期间是无薪的,事假期间社保正常缴纳,用人单位应注意保留员工申请事假的证据,如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
(4)协商一致停薪留职,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停薪留职(实际就是暂时的中止劳动合同但保留了劳动关系),实际上实务中已经大量存在。比如长期的事假、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等。
 
1、 员工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按时返回复工,能否做旷工处理?应做何种情形处理?
 
答:不能按旷工处理。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被隔离、交通限制的证明文件。比如,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书面资料,政府发布的限行通知等。此时,员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员工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企业应当及时提醒员工及时请假,同时给予员工申辩和说明的机会,企业可以根据制度给予劳动纪律处分,但不可直接以旷工为由开除。
 
2、 在肺炎疫情防控的背景下,企业是否可以先行安排员工休假以后另行补班?答: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建议通过邮件、微信等保留协商一致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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