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育儿假规定 |
北京市 |
育儿假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个工作日育儿假 |
上海市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天育儿假 |
江西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安徽省 |
孩子6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湖北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江苏省 |
子女3周岁之前, 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 |
广东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天津市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贵州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吉林省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增设育儿假 |
海南省 |
孩子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 |
黑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云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有两个以上3岁以下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
山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河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河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陕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不低于30天 |
内蒙古 |
拟增 |
辽宁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甘肃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四川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重庆市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
西藏 |
暂无 |
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福建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山东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青海 |
孩子三周岁前,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宁夏 |
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
湖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新疆 |
暂无 |
广西 |
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
累计工作年限 |
年假天数 |
备注 |
1-10年 |
5天 |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10年(含)-20年 |
10天 |
|
20年(含)及以上 |
15天 |